宜賓金喜來酒業有限公司關于實行全員代理營銷的通知 |
2016-01-05 10:56:53 來源: |
為開拓市場,促進產品銷售,創新營銷模式,結合公司實際情況,擬實行金喜來品牌酒全員代理營銷模式。為規范公司代理營銷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,特制定本管理辦法。 一、代理商確認 1、在八款產品中一次性訂貨單一產品30件及以上可申請為代理商,立返35% 2、在八款產品中一次性訂貨綜合產品50件及以上可申請為代理商,立返35% 3、代理商可享受按照市場終端價統一返35%的政策。 二、產品及市場終端統一價格
四、原已簽合同經銷商按照原經銷商政策執行。 五、營銷中心負責與代理商簽訂代理協議。 六、具體實施以及返利與結算由營銷中心、財務部制定相關流程及實施細則。 七、本管理辦法自2015年12月15日起施行。本管理辦法的制訂、修改與廢止皆經由公司集體討論決定,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。 宜賓金喜來酒業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 |